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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5-04

中文名
环县图书馆
官网
点击查看
成立时间
1979年
藏品数量
75944册
服务宗旨
读者至上,服务第一
开放时间
08: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09:00~17:00(周末)
图书馆等级
国家二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县城环江大道102号(道情皮影博物馆)

基本介绍

环县图书馆是由民国中期的“曲子县鲁迅图书馆”和“民众教育馆”沿革而来。1950年曲、环两县合并,于1951年成立环县人民文化教育馆,设立了图书阅览室。1979年,环县图书馆成立,与文化馆合署办公,1991年与县文化馆分设,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现有事业编制10人。管理和工作人员16人,工作人员中:馆领导班子由3人组成,馆长1人,副馆长2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初级以上职称5人),占职工总数的38.46%,中级职称2人,占职工总数的15.38﹪;供给退休人员4人。  

2017年10月,在全国图书馆第六次评估定级中继续被文化部命名为“二级图书馆”。

我馆于2007年5月搬到县城西滩新区新建的道情皮影博物馆内办公,使用面积1760平方米,2017年5月28日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县城新区环江花园E区北侧国有资产二层门面楼1740平方米,调拨县图书馆设立环县图书馆南区分馆,县图书馆总、分馆共计使用面积3500平方米。

县、乡镇总分馆制建设:2017年11月按照《环县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年底在环县曲子镇实施建设县图书馆分馆1个,2019年底全面完成20乡镇图书馆分馆建设任务,形成县、乡镇总分馆服务功能基本一致、城乡基本均等、文化资源互联共享的总分馆制运行机制。

数字图书馆建设:2013年3月开通“环县图书馆”门户网站,采购建设数字阅读平台4个:方正阿帕比电子图书库、甘肃省知识文化环县服务平台、博看网、超星少儿园地;自建特色数据库2个:环县红色文化、环县书画交流网;购置第三方阅读平台4个:超星阅读机成人、中学生、少儿各1台,甘肃省公共数字文化工程阅读机。

全民阅读推广工作。环县图书馆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本着“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以“倡导全民阅读,构建书香环县”抓手,全面实施免费开放服务,努力做好馆藏资源的采购力度和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保护工作。积极开展读者办证和图书借阅工作。利用4.23世界读书日、图书服务宣传周、全民读书月活动、重大节庆日和寒暑假等时期,采取举办展览、报告会、诵读国学经典等形式,创新载体,明确主题,广泛开展全面阅读推广工作。利用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报告厅、开展图书“六进”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视频讲座、培训和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做好乡村公共文化共享工程服务工作。 同时注重做好对老年人和弱势群体的送书等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数字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阅读平台等电子文化资源,促进先进文化向广大读者的全面传播,为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提供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作出应有的贡献。

展厅展馆

环县图书馆馆内设图书借阅室、综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办公室、采编、地方文献书库、古籍书库、多功能报告厅和古籍陈列保护展厅9个服务窗口,所有服务窗口全部免费。电子阅览室配备电脑30台供读者查阅资料、学习网络知识、网上冲浪和休闲娱乐。

馆藏实力

各类馆藏文献6种75944册(件),其中:图书和连续出版物31005册、报纸、期刊14280册、古籍图书4类54套683册(清末民初刻版)、地方文献2175册、视听文献1201册、电子和数字文献26600册。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他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请勿在馆区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请自觉遵守环县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借阅证办理指南

一、申办条件:

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未办理身份证的四年级以上的中小学生)复印件一张,在图书馆借阅室免费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借书证,借书证丢失补办需交费10元。

二、开放时间:

周三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周六至周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办证地点:

环县图书馆南区分馆一楼大厅

四、注意事项:

1.借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环县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不得重复领证。

4.读者可凭借阅证在我馆的借阅室、综合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免费借阅、阅览。

5.在我馆电子阅览室、图书借阅室和综合阅览室阅读时须遵守我馆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我馆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出示借书证,并将视情节严重劝其离开、处以罚款或注销借书证。

五、挂失与退证

1.借阅证不慎丢失,应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负责。

2.挂失后找回原证,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解除挂失,原证可继续使用。借阅证挂失7天后,可补办新证,旧证注销。遗失或损坏,读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补证手续。

3.读者可凭有效证件,到本馆办理退证手续。退证时,须还清所借图书,全部退还押金。

图书借阅须知

1.办理外借手续须凭本人借阅证,不能代借,可以代还。

2.读者持本馆借阅证,可在相应的借阅室、阅览室中自行阅览或选取书籍,到管理员处办理阅览、外借手续。

3.读者在借书时,所借图书累计价值不能超过借阅证押金数额。(说明:图书价值以书本上显示价格为准,成套书籍每册均按一套书籍价格计价)。

4.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只限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14天(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起计算)。图书资料到期请尽快来馆办理还书手续。超期每天每册收取0.1元滞纳金。

5.借阅时,发现图书资料有破损、缺页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做技术处理。还书时发现有新的污损情况,须按图书馆相关条款处理。

6.请爱护所借图书资料,不得撕页、污损、勾划、涂写、调换、剪裁、折叠、丢失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私自携出,违者按《环县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图书阅览开放时段

一、开放时段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 星期六至星期日

9:00——17:00

二、开放服务

◆ 免费开放场地:综合阅览室、图书借阅室、电子阅览室、展厅、报告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 免费开放项目:馆内服务包括文献检索、参考信息咨询、读者培训、公益讲座、存包、办证、验证等全部免费。馆外服务包括基层业务辅导、送书上门、送书下乡及面向基层开展的流动服务和延伸服务,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基层农家书屋、社区图书馆(室)开展的业务辅导、视听讲座和业务培训等全部免费。

其他信息

主要职责

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图书馆的产生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需要。因为有了图书馆,人类的社会实践所取得的经验、文化、知识才得以系统地保存并流传下来,成为今天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

二、开展社会教育。近代大工业的产生要求社会人有较多的劳动知识和劳动技能,图书馆从而真正走入平民百姓当中,担负起了对人的科学知识文化教育的任务。现代社会,图书馆成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基地,担负了更多的教育职能。

三、 传递科学情报。传递科学情报是现代图书馆的一个重要职能。图书馆丰富、系统、全面的图书信息资料,成为图书馆从事科学情报传递工作的物质条件。在信息社会,图书馆的科学情报功能将得到加强。

四、开发智力资源。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资料是人类长期积累的一种智力资源,图书馆对这些资源的加工、处理是对这种智力资源的开发。同时图书馆将这些图书资料提供利用,是开发图书馆用户的脑力资源。换言之,图书馆承担有人才培养的职能。

五、提供文化娱乐。图书馆提供的服务满足了社会对文化娱乐的需要,丰富和活跃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在精神文明建设当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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