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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村遗址

更新时间:2024-04-28

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级第六批(新石器时代)
所在地/隶属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城关镇和平村

遗址简介

李家村遗址位于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县城西南二公里的葛石乡和平村,为牧马河南岸的第一台地。1958年,农民在深翻土地时,发现有古代器物,经考古单位考核、证实,为史前文物。先后两次发掘,出土文物大致分两类;一为石器类,其特征以磨制为主,打制次之,磨制的器物有石斧、石锛、石铲、砥砺器(即磨刀石)等,打制的石器主要是刮削器。另一类为陶器,有陶罐、陶鼎、陶碗、陶盂及陶锉等,其中以圈足碗、三足器、平底钵以及扁平磨光双弧刃石铲等,较具有新石器时代文物的代表性。陶器内黑外红,以夹砂灰白陶为主,亦有泥质深灰陶、夹砂红陶等,其制作工艺原始,造型简单,均系素陶,器物壁薄,火候也较低。陶器上的饰纹,多为线纹、绳纹或锯齿状。此外,还发掘出墓葬区一处,瓮罐葬两个,房屋遗址一处,柱洞数个。屋为园形,门向南开,屋后背水,室内地面夯烧坚固,房中有烧陶之窑迹,室外有残陶窑坑和灰坑,并有鹿角、兽骨等。

从李家村遗址所发掘的器物以及炭灰取样化验鉴定,考古学家认为该遗址距今7000年以上,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属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考古学权威夏鼐曾著文认为“李家村文化是探索仰韶文化前身的一个较可靠的线索”。考古学家魏京武认为“李家村文化是联系黄河、长江中游地区新时期早期文化的纽带”。在李家村文化遗址未发现之前,中国新石器时期的文化只有属于中、晚期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早期文化还是一个缺环。因此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将西乡李家村正式命名为“李家村文化”,作为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标志。2006年5月25日,李家村遗址作为新石器时代古遗址,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发掘成果

1960、1961、1982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水考古队对李家村遗址做了前后三次发掘,共开5米×5米的探方50个、4米×5米的探方2个、探沟1条,累计发掘面积1310平米。出土遗物主要是石器和陶器。揭露有:灰坑、窖穴、红烧土居住面房址、陶窑、成人墓葬、瓮棺葬等。出土陶器以泥质内黑外红(桔红)陶、夹砂灰陶为主,其次为泥质深灰陶、灰陶、红陶和夹砂陶。纹饰多见绳纹、线纹,少量附加堆纹、剔刺纹和布纹,未见彩陶。代表器物主要有圈足碗、三足器、平底钵组合器,以及凹底罐、瓮、小杯等。其陶器手制,火候较低,陶质松脆,器壁较薄而匀整。其中石器以打制居多,磨制石器也相当发达,典型器形有扁平磨光双弧刃铲,它是李家村遗址的代表器物。另有尖状器、刮削器、斧、凿、锛、砍砸器、石球及有肩石锄等石器生产、生活工具。出土遗迹很少,且都残损不全,有房子残迹、灰坑、陶窑、墓葬等,但都难以反映当时的社会形态,具有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特征,其中1982年C14测定的遗址年代为距今7000年左右。

据统计,三次发掘累计出土石器246件,其中磨制石器89件、打制石器134件。石器以打制居多,约占全部出土石器的54.5%,磨制石器也相当发达,约占36%,其余9.5%是利用自然石作为石器使用。打制石器以石片刮削器为多,占打制石器的71%,主要用石片周边的薄刃进行刮削和切割,其它打制石器有铲、刀、锛、网坠等。磨制石器中以铲居多,约占磨制石器的70%左右,主要特征是扁平磨光舌刃状,是该遗址磨制石器的代表物,另有斧、锛、凿、刀等。

陶器是李家村遗址出土遗物的主要特征。从陶质来看,主要有泥质内黑外红陶、夹砂灰白(褐)陶和泥质黑陶三种,其中泥质内黑外红陶约占65%左右,夹砂灰白(褐)陶约占16%左右,泥质黑陶约占8%左右。以上三种陶质约占李家村遗址出土陶器的89%左右,其余为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陶器纹饰主要有线纹和绳纹,个别有锥刺纹和布纹,未发现彩陶。线纹均饰于泥质内黑外红陶器外表,绳纹均饰于夹砂灰白(褐)陶器外表,泥质黑陶器均为素面。陶器器形主要有圈足碗、三足器、和平底钵三种,成为李家村类型遗存较具代表性的典型器,另外,还有少量的圜底钵和凹地小罐等。陶器制法采用“泥片砌筑法”,其圈足碗和三足器采用分段制作粘接合成的制陶技术。陶器的烧制,泥质内黑外红陶器采用倒扣覆烧技术,器外氧化呈红色,器内还原呈黑色,形成一种独特的烧制技术。

从打制石器时代渐变到磨制石器时代,它代表了人类社会进化发展中较关键的因素,即先进生产力的进步,因而是人类发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从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陶器中以圈足碗和三足器为主,发展到仰韶文化半坡类型陶器中以圜底器和平底器为主;从从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陶器以泥质内黑外红陶、夹砂灰白陶为主,发展到仰韶文化半坡类型陶器中以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以及前后两个类型文化遗存器物纹饰的承袭、演变,这种渐变的历史脉络,即是一种量变到质变的突破和文明进步。

发现始末

1958年,西乡县城关镇西南的和平村农民在深翻土地时,发现有古代器物。1959年,大量类似物被发现的消息传到了刚刚组建的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水考古队,经过汉水考古队实地调查,考核证实这些东西竟然属于史前先民生活的遗存、遗迹。同样的发现,在西乡县古城镇的何家湾村(原板桥乡)、古城村红岩洞、城关镇二里桥等地,都有发现,尤以李家村、何家湾两处遗存发现内涵较为丰富。

发掘意义

几千年前,西乡的先民们便开始在这块“气候温和,山缳水饶,富风景优美之区,林秀壑幽,柏岚苍翠之奇”的汉水流域,以坚硬的石制、骨制工具向大自然展开的挑战。他们用原始的石制、骨制工具砍倒树木荆棘、放火烧荒垦种。特别是在西乡何家湾遗址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灰坑和文化层中发现不少草拌泥红烧土块,并在这些土块中发现有植物根茎和种籽的印痕,以及大量的谷物研磨器遗存,而这些植物种籽的形态又与稻谷非常相似,这一发现或可证明当时在汉水上游已经有了稻作农业——“锄耕农业文明”,为研究中国农业的起源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以西乡李家村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的发现,丰富了汉水流域上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并且,由于西乡李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的最先发现,按考古学惯例,在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上,将西乡李家村类型的文化内涵正式命名为“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新石器时代文化”。

李家村遗址是中国考古学界发现的一个前仰韶文化早期文化遗址,其文化内涵为认识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提供了一个重要标尺。从而被作为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标志。李家村类型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的发现,更重要的在于她填补了这一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空白,并且被证实是联结其周边古人类文化的纽带,是汉水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序列的缩影,从而被考古学家夏鼐先生称之为“是探索仰韶文化前身的一个较可靠的新线索”;陕西省考古专家魏京武认为“是联系黄河、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早期文化的纽带”。西乡李家村类型的文化遗存的发现,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前仰韶文化早期文化的研究,对汉水流域新石器时代考古学以及古文化史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保护管理

保护历史

1985年4月25日,李家村遗址,经西乡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西乡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10月,立水泥标志加以保护,并划定了保护范围。2003年9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公布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006年5月25日,李家村遗址又被国务院批准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区

遗址绝对保护区东至五丰渠以东250米,西至五丰渠以西250米,南至旧城峡公路,北至牧马河南岸,面积12万平方米(180亩);遗址保护开发控制区以五丰渠为中心,东至县中心敬老院,西至十天高速县城出入口引道,南至新规划的环城南路,北至牧马河南岸,面积51.8万平方米(777亩)。

标签: 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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